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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急扩散!寻找与钦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同行人员!(第二批)
钦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发布紧急通知,寻找与确诊病例乘坐过同一车次的乘客。
2020年2月1日获取1例新增确诊病例交通行程信息:
莫某某,男,37岁,灵山县人。1月21日乘坐武汉至南宁的G431次动车(13车厢)到达南宁东站,当天15时乘坐私人面包车(桂AK228Y,车载8人)从南宁东站返回灵山县烟墩镇。
为了您和他人的健康,如果您与确诊病例曾经同行,看到通告后需采取如下措施:
1、同乘人员返家后,暂不要外出,居家医学观察14天,实行每日早晚两次体温测试记录,并第一时间与当地疾控中心联系。
2、同乘人员如有发热、咳嗽等症状,请就近到网上公布的指定医院发热门诊就诊或寻求当地疾控中心帮助。就诊过程中,要全程佩戴口罩,尽量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3、居家隔离人员如需了解有关消毒、隔离等要求,也请与当地疾控中心联系,有专业人员为您解答指导。
截至2020年2月1日,钦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共2例,此2例患者均有武汉居住史(旅居史),均在春节前返回钦州,请从湖北(重点是武汉)返回的人员自觉落实居家隔离观察,如有发烧咳嗽现象请及时前往医院治疗。请广大群众自觉做好个人防护。
图文来源丨钦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整理编辑丨潘定盼
校对丨黄宇琨
审核丨罗立彬
(钦州发布出品 转载请注明)